各位申请对象:
根据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安排,现场确认时,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提供材料:按照网上报名须知要求,请您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后连同毕业证书(原、复印件)、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复印件)、身份证(原、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复印件)、户口簿(原、复印件)、同底版照片(上传照片)一张等准备好,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审核。
2、体检时间及要求:请您务必于 2013年5月6日--11日携带个人体检表(贴上照片,加盖县教育局钢印)到县人民医院体检科参加体检,逾期或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上午体检早晨空腹,下午体检中午空腹(体检费自理)。
3、能力测试时间:申请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具体测试对象、时间、地点、课题等,我们将于2013年5月20日在庐江县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请您到时务必浏览。
谢谢您的合作,祝您工作顺利!
庐 江 县 教 育 局
二 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