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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关于做好蒙城县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时间:03-29
蒙教办〔2012〕54号 关于做好全县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最新部署,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亳教人[2012]43号)要求,现就2012年全县教师资格报名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认定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须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单科结业合格证。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4、身体健康。5、具备教育教学工作基本素质和能力。6、今年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不得申请认定(不含普通高校毕业生),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本校申请认定,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机构申请认定。二、全县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2012年实行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4月12日,逾期教师资格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材料审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6日—4月18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审查现场确认地点:蒙城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二楼西)。三、2012年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由县教育局人事科统一受理,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市教育局审查认定,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的材料见亳州教育网上报名须知。四、5月底前完成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学能力测评(初中、小学、幼儿园)全市统一安排在5月5日—6日进行,测评采取现场随机抽取课题撰写教学设计和上课(课题每学科10个,在教学能力测评前,提前一周在蒙城教育网上公布),届时市教育局将派员检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评时间为5月12日进行。撰写教学设计和上课场地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教学能力测评地点另行通知。五、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不断改善和改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同时要加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黑版报、教职工例会等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一位申请人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政策和认定时间。附件:蒙城县教育局2012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网上报名须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教师资格 认定 通知抄报:市教育局蒙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印发(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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