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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关于2011年安徽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03-18
宿松县教育局文件 教人〔2011〕44号   
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申报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方式:网上报名二、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4月22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大厦二楼)三、体检时间:4月25日早上8:00(空腹)地点:先到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届时另行通知注意事项:1、自带与申请表同底照片一张;2、持体检测试证参加体检。四、能力测试1、高中教师资格能力测试安排请留意“安庆教育信息网”公告栏;2、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能力测试安排;3、4月29日公布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课题(见宿松教育网或教育局二楼公告栏);4、5月7日进行能力测试,地点届时见教育局一楼通知   附:2011年教师资格申报须知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宿松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

 
主动公开                           共印10份

2011年教师资格申报须知 一、资格条件:申报教师资格均应具备以下条件:1、身份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3、学历条件:①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②申报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③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④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⑤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规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管理学生的能力等。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和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均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且合格。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且取得国家统一印制的经由省语委办验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根据省统一规定的体检项目体检合格(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7、“两学”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并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二、网上报名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凡户籍在我县,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均在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日--4月15日
 
2、报名网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图标                   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3、网上报名流程:①准备申请人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文件必须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必须为清晰、完整的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照片须在网上报名过程中上传。②登录系统,阅读教师资格申报相关政策说明,进行网上注册。③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安徽省)、认定机构(我县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资格申请人选宿松县教育局,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资格申请人选安庆市教育局)和现场确认点(我县申请人统一选宿松县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④按要求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核对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务必牢记所填写姓名、证件号码、所设密码及生成的报名号,这些资料均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和使用。⑤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成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丢失或被他人修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都不需网上下载打印,该表及其他表格材料均由现场确认机构统一提供。三、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4月19日——4月22日2、现场确认地点: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①本人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校认后当场退还申请人);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体检及测试证;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此表1-3栏由申请人填写;4、5、6、7、9、10、11栏,国家公办教师由所在学校填写,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第8栏由户口所在乡镇派出所填写并盖章;⑦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另须提供省自考办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师资格过渡时期所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不再作为依据。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的纸质照片4张
  以上③、⑤、⑦项原件经认定机构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必要时,须按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⑨对不确定是否为全日制师范类人员的,须提供学籍表或报到证。四、体检及能力测试1、体检:4月25日;2、能力测试:5月7日五、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条件和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报名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教师资格应按政策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未尽事宜请致电0556-7813475垂询。相关内容见宿松教育网:http://www.ssedu.com.cn   教人〔2011〕44号   
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申报教师资格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方式:网上报名二、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4月22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大厦二楼)三、体检时间:4月25日早上8:00(空腹)地点:先到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届时另行通知注意事项:1、自带与申请表同底照片一张;2、持体检测试证参加体检。四、能力测试1、高中教师资格能力测试安排请留意“安庆教育信息网”公告栏;2、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能力测试安排;3、4月29日公布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课题(见宿松教育网或教育局二楼公告栏);4、5月7日进行能力测试,地点届时见教育局一楼通知   附:2011年教师资格申报须知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宿松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10份

2011年教师资格申报须知 一、资格条件:申报教师资格均应具备以下条件:1、身份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3、学历条件:①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②申报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③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④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⑤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规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管理学生的能力等。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和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均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且合格。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且取得国家统一印制的经由省语委办验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根据省统一规定的体检项目体检合格(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7、“两学”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并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二、网上报名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凡户籍在我县,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均在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日--4月15日
 
2、报名网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图标                   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3、网上报名流程:①准备申请人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文件必须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必须为清晰、完整的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照片须在网上报名过程中上传。②登录系统,阅读教师资格申报相关政策说明,进行网上注册。③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安徽省)、认定机构(我县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资格申请人选宿松县教育局,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资格申请人选安庆市教育局)和现场确认点(我县申请人统一选宿松县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④按要求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核对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务必牢记所填写姓名、证件号码、所设密码及生成的报名号,这些资料均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和使用。⑤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成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丢失或被他人修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都不需网上下载打印,该表及其他表格材料均由现场确认机构统一提供。三、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4月19日——4月22日2、现场确认地点: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①本人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校认后当场退还申请人);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体检及测试证;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此表1-3栏由申请人填写;4、5、6、7、9、10、11栏,国家公办教师由所在学校填写,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第8栏由户口所在乡镇派出所填写并盖章;⑦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另须提供省自考办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师资格过渡时期所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不再作为依据。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的纸质照片4张
  以上③、⑤、⑦项原件经认定机构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必要时,须按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⑨对不确定是否为全日制师范类人员的,须提供学籍表或报到证。四、体检及能力测试1、体检:4月25日;2、能力测试:5月7日五、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条件和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报名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教师资格应按政策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未尽事宜请致电0556-7813475垂询。相关内容见宿松教育网:http://www.ssed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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